65岁及以上海南省户籍老年患者 免收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挂号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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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本流程适用于在本院门诊就诊的65岁及以上海南省户籍老年患者。享受免收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挂号费政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就诊当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

(二)具有海南省户籍;

(三)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核验年龄、身份及户籍信息的有效凭证,如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

(四)符合我院门诊挂号管理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所指免收门诊挂号费,是指对符合条件的65岁及以上海南省户籍老年患者,免收其在本院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时对应的挂号费用,具体以医院门诊号源设置和收费项目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免收范围:

(一)急诊、发热门诊、特需门诊、名医工作室等特殊诊疗服务;

(二)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非本流程规定范围内的门诊诊疗服务;

(三)检查费、检验费、治疗费、药费及其他非挂号类费用。

三、免挂号规则

(一)坚持实名就医、本人享受。免收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挂号费政策仅限符合条件患者本人享受,不得冒用、借用、替用,不得通过借名挂号、代人就诊等方式违规享受减免。

(二)坚持条件识别、按规减免。符合条件的老年患者通过窗口挂普通门诊及专家门诊号时,由医院按照年龄、户籍、号源类别等条件进行识别,并按规定执行减免。

(三)坚持边界清晰、规范执行。免收范围仅限普通门诊诊疗号源及专家门诊诊疗号源对应的挂号费用,不替代其他诊疗费用减免。

(四)坚持全程留痕、可查可溯。所有减免记录均须规范登记或在系统中留痕,做到数据可查询、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