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习的通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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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科室:
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李希强调,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担当作为。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组织党员、职工深入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担当作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时刻恪守职业道德,守牢执业底线,深入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学习材料:
附件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担当作为
附件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学习方式:
请各党支部、各科室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建议各党支部、各科室将思想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进行讨论交流。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中彰显担当作为

3月23日至25日,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在北京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
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23日至25日在京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做出新业绩。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出席。
李希指出,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最关键的就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始终自觉履行好“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职责定位,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聚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正风肃纪反腐,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要深刻认识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与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更好担负起职责使命。要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发扬务实作风,走好群众路线,使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金国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持党性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严格执纪执法和讲求政策策略相统一,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过硬队伍,不断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强化监督体系建设,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贯穿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和不是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的中央纪委机关副部级巡视专员、副部级干部、各厅部室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168人参加了研讨班。
 
 

 

 
 
 
 
 
 

 

附件2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